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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销社介绍

泉州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和福建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通知》(闽委发[1996]3号)、泉州市政府《关于解决当前供销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及泉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泉州市市级党政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泉委办[2001]59号)等文件精神,泉州市供销合作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泉州市贸易发展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受泉州市人民政府及贸易发展局委托,负责对供销合作行业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参与协调全市合作经济组织的布局调整。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抗灾物资的经营和储备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负责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及时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单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企业资产安全完整。

    4、负责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的产销信息,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5、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建立农副产品基地,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

    6、行使本级合作社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并对市级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建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基层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8、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泉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内设七个职能科(室),规格为正科级。

    1、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助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与部门间协调联系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社机关文秘、宣传、接待等工作;负责市社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搞好机关财产、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市社机关、直属企业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教育科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事、劳动、工资、计生工作;负责本系统职业培训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基层企业领导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出国、出境政审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厂务公开和监察工作;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的普法教育。

    3、财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金融的法规制度,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及市社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财务、基建报表汇编工作;负责社机关资金使用、信贷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制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的基建工作。

    4、综合业务科

    组织协调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供应和安全使用;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农副产品收购、批发、储藏、运输、零售、中介活动;负责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储藏、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社办工业、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业务经营活动;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工作;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利用外资及自营进出口业务。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副产品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5、合作指导科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基层社的组织建设;参与协调全市合作经济组织的布局调整;参与组织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村级服务站;维护各级供销社及其所属单位的合法权益;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县级社领导人工作目标考评工作。

    6、监察审计与资产管理科

    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根据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社有资产的投资布局,盘活社有资产;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对市社直属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负责改制直属企业离退休(含内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信息服务科

    负责建立商情信息网络,搜集、整理和分析农副产品产销动态,引导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开拓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发布全国各地流通信息,帮助工商企业推销产品;及时快捷向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流通信息;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流转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督促检查系统内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

    机关党委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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